close

逃亡者的自白





※CP:柯利
※喝酒劇情有、劫影組劇情有、總之這系列該進入尾聲了<





組織接了筆獎金非常巨大的任務,在柯布的帶領下眾人獲得了勝利,
一群人三三兩兩來到組織底下的酒吧開慶功宴,當然利恩也是其中一個,
身為逃亡者的本事全都在這場任務中展現出來,組織內再也沒有人看不起利恩,
接受了不少組織前輩的敬酒,這讓利恩感到有些不好意思,
當然能夠得到這股殊榮,還是要感謝柯布不顧眾人反對將他列為前線攻擊一員的緣故。



利恩問了好幾個前輩,才知道柯布平時是不會參加任務慶功宴的,
他習慣自己一個人到隱密的小酒吧喝酒,利恩問了地址後便匆匆離去,
此時天色早已夜幕低垂,不依靠路燈的話好像就會迷失在黑暗中似的,
還好利恩本來就生活在比這環境更惡劣的荒野中,對於這點黑暗他一點問題都沒有。

拐了幾個彎走入隱密的小巷子後,在昏暗的酒吧中利恩看見了柯布的身影,
利恩拍了拍柯布的肩膀,柯布抬起頭來對利恩來到這裡的事情感到吃驚,不過隨後就想起那群雞婆的小弟們,
反正也可以讓他跟利恩有單獨相處的機會,這點對柯布來說倒是不錯的機會,
他想知道利恩對組織的向心力、對整個組織的想法、以及對自己的想法,
畢竟從不知何時起,利恩對他來說就變成了重要的存在。

柯布又叫了幾瓶葡萄酒,似乎是想要和利恩來個不醉不歸,
既然是別人要請客利恩也不好意思拒絕,自己的酒量應該是不至於會讓自己出糗才對,
隨著一杯又一杯的葡萄酒吞入肚,利恩的臉頰上也漸漸浮出了紅暈,
說話有些瘋瘋癲癲卻又不致於讓人聽不懂,看來是有些醉意了吧,
柯布正想要打電話叫小弟來接他們的時候,就聽到利恩迷迷糊糊中正說著甚麼。

「無論怎麼樣……我都不會原諒你的……」
原諒誰?是自己嗎?不對、柯布印象中他沒有做過任何會讓利恩生氣的事情,
雖然他是常常把利恩當作宅邸裡的清潔工,不過同時他也會給予利恩相對應的回報,
應該是不至於被討厭才對……

「雖然你教了我這麼多……但是卻又把我丟在荒野中,再也不肯回來……噶、可是我……討厭不了你……」
利恩所說的應該是他以前在荒野上的夥伴,但柯布卻想不起來利恩究竟曾經說過誰,
感覺上利恩對自己的過去並不怎麼提起過,就連他主動問起也只透露出一點點,
會讓利恩如此眷戀的人是誰,他感到有些莫名的煩躁。

「我果然忘不了你……阿奇波爾多……」
或許是喝醉的關係,利恩抓上了柯布的衣領並且給他一個深情的吻,
按照柯布的身手應該是可以躲開利恩的攻擊,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沒辦法視而不管,
在自己眼前的這個人需要他,就算這個人一開始對組織來說可能是有害的、可能是不好的,他還是執意將他留了下來,
不單單只是看上他逃亡時的身手以及眼神中的決心,更重要的是柯布早就已經看準他整個人,
更準確的來說,是愛上了他。

能讓利恩如此思念的傢伙,他倒真想好好看得仔細啊,
可惜現在的他什麼也作不了,只能任由利恩依偎在他的懷裡把他當作是那個傢伙,
沒想到Prime One的副首領也有淪落到這天的下場啊,柯布不禁苦笑、也回與利恩一個深深的吻,
如果利恩真的把他當作是那傢伙的話,這麼作就當作是給他的一點依存吧,
反正他們兩個人都醉了,發生什麼事情都是情有可原的、他想。



「……嗯?這裡是哪裡?」
利恩醒來後發現自己並非在自己的房間中,身邊好像還有一個人睡得很沉穩,
稍微借著夜燈的光芒看了看,發現對方臉上的鳶尾花刺青而小小驚呼了一聲,
為什麼他會在柯布的房間裡?

「昨天、昨天好像是慶功宴吧……然後我去找了柯布……然後、然後……」
利恩搖搖自己昏昏欲沉的腦袋,卻仍然一點記憶都無法想起來,
可能是因為宿醉的關係吧,等到柯布醒來以後再問問看好了,
說不定自己會待在柯布的房間,也是因為柯布將自己抬進來的關係呢,
一想到這裡,利恩就感覺有些輕飄飄的。

自己能夠被副首領這樣的對待,還真是相當的榮幸呢。

「總之,再睡一下吧,之後的事情之後再說。」
利恩又躺回了方才的位子,殊不記得他和柯布曾經說過了什麼話、而那些話又在柯布的心中激起多少漣漪。











後記:

再說這篇的後記之前,我一定要說一個這篇所發生的意外
大概是我寫到後記的最後一行時,正想著萬歲我可以發文的時候
記事本無聲無息的發出「你得記事本沒有回應」這樣的訊息,我後半段的文章就這樣毀了
所以各位現在看到的是我第二次寫出來的稿子,至於第一次的稿子就石沉大海誰也看不到了
嗯反正我覺得第二次寫的好像還好些所以(ry

那這篇其實是「存在於這裡的我們」的前身,也就是柯布跟利恩在組織裡的那一段故事
當初是沒有想過說要讓這兩篇有所關聯,只是這篇的故事發展就這樣走了那就這樣吧(ry
這個系列的最後一篇應該是阿奇跟柯布的對峙,聯結到布朗寧跟利恩相遇的那刻
這樣也就能解釋柯布跟阿奇之間的過往了嗯嗯

總之異常的悲劇讓我連後記都不知道要寫什麼,下次我會記得存檔的QDQ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夜里 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